在家摸索了大半年,天不怕地不怕的把義大利麵、烤牛小排、日式漢堡排、咖哩飯、親子蓋飯、麻婆豆腐......任何自己想吃的食物都做過一輪,小心翼翼的照著食譜做出來的成果,好吃的、難吃的、半成功、極度失敗的都有。有一段時間內書架上不再只有文學類新書,料理書、食譜成為最新的收藏。半年前買的〈日本料理的神髓〉都還沒看完呢,我已經開開心心的報名了社區大學的義大利異國料理課程,與提供我上課訊息的罩哥一起滿心期待的去上了第一堂的料理課。

老師課前講解 

(老師是一個年約45歲,操著一口台灣國語,有27年飯店經驗的資深廚師)

 

 

全雞切割教學(難死了) 

第一堂課的重點是刀功練習。老師先拿一隻光雞示範全雞切割,除了把不必要的骨頭剔除之外,雞腿、雞胸也都要知道從哪裡切、該怎麼切,看老師處理得一派輕鬆,還一邊拿切下來的雞小腿和我們話當年:「這是棒棒腿,把骨頭像這樣拿出來之後裡面塞些食材就成了工夫菜,民國60年我在飯店工作,做這種一人要價三千元的派對料理可是大家搶著要吃呢。」滿口台灣國語的老師教起西餐作法可是超有架式的。 

 接下來便開始示範今天的兩道主菜,因為上課同學的程度不一,老師從切菜開始便一步一步操作示範給我們看,有同學問問題時不時會停下來寫白板教學。

醬料教學 

(紅酒醬汁所需材料)

然後就換我們實際操作啦!(硍,這篇筆記寫得有夠敷衍,明顯是為了交差了事)

大概是第一次上課的關係,光是老師的講解時間就耗了將近一個半小時多,留給我們的時間實在不夠跟那隻光溜溜的雞混熟(雞屁股這邊骨頭要怎麼處理?這邊刀子劃過去碰到這根骨頭之後該怎麼辦?哎呀老師說這裡要怎麼切啊?),更何況還要用這隻雞來做今晚的兩道主餐!三小時的課就在一陣兵荒馬亂中度過。連吃都沒時間吃就得打掃準備回家了。最後是全身油膩膩又臭不拉機的拎著成果回家去。這麼打仗似的上完一堂課比上完瑜珈課還累人,不過像這樣腦袋裡什麼都不想專心做菜卻比什麼都還快樂!

 

9月8日,課程一。

課程內容:

刀功練習(切割全雞)

主菜實作(紅酒燴雞排、奶油皇后雞)

以下是從筆記中整理出來的食譜:

紅酒燴雞排(Leg de Steak Panfried Chicken Steak w/ Shallot Red Wine Sauce)

紅酒燴雞排 

材料:
去骨帶皮雞腿肉兩大支(各約180~200克)
洋蔥半顆、紅蔥少許
生香菇30克
肉汁(Demi-Glace)60克(可用黃汁粉代替)
新鮮迷迭香少許

a.洋蔥、紅蔥切碎
b.香菇去蒂切片
c.雞腿肉兩面沾上薄薄一層高筋麵粉(沾完稍微抖一下的輕薄程度),並均勻灑上胡椒鹽擺放醃漬

1.將材料a入鍋爆香。洋蔥顏色轉黃後加入香菇拌炒,並加入少許胡椒鹽調味。
2.加肉汁(牛骨高湯)與紅酒入鍋悶煮數分鐘成為紅酒sauce。
3.另起一鍋將雞排帶皮那面放入鍋中,煎至兩面上色。
4.將sauce淋上雞排,轉小火燉至醬汁稍微收乾or入烤箱將肌肉烤熟。
5.準備配菜,以醬汁鋪底再放上雞排,最後再灑上新鮮迷迭香或香料做裝飾即可。

 


奶油皇后雞(Chicken a la King)

 

材料:
雞胸肉
白酒適量
奶油白醬(Bechamel)
青椒適量
白蘑菇20克(切塊)
洋蔥半顆(切片)
百里香少許
鮮奶油60克(上課時用的總統牌為高級飯店常用品牌)
蛋黃兩顆
無鹽奶油一大匙


1.將雞胸肉順紋切成中片,並用胡椒鹽與高筋麵粉醃製(作法同紅酒雞)。
2.起一油鍋(油不要太多),用中大火炒處理好的雞片,約五、六分熟時加入白酒、一點高湯(或水)拌炒後關火備用。
3.另起一鍋(B)爆香洋蔥、百里香後,加入磨菇,此時可加入白酒少許與水或高湯,目的在讓磨菇熟(稍後加入白醬之後磨菇不易熟)。
4.磨菇熟後將白醬、鮮奶油加入B鍋中煮滾,轉小火將炒過的雞片入鍋,並加入胡椒鹽調味。最後將青椒入鍋稍微拌煮(可生吃的植物不用煮久)。
5.關火並在鍋中加入無鹽奶油、蛋黃攪拌上色後便完成。

註:

1.奶油白醬是以奶油、麵粉製成的醬料,作法可參考網路上一些網友的分享。

奶油白醬這種以麵糊為基底的醬料為法國「新派料理」嚴重攻擊的對象,此派認為以現在發達的冷凍技術,沒理由將新鮮美味的食材用如此厚重濃稠的醬料給遮蓋住,台灣一般餐廳仍用此法來調製醬料,不過歐美高級西餐廳的廚師已經拋棄這種麵粉調醬的作法。<-----之前從書上讀來的,不知道老師對此的看法是什麼,下週上課時來問問看好了。

2.Demi-Glace需費時較久,怕麻煩的話可買黃汁粉自行加水調配成醬汁。(畢竟不是要開餐廳)

學徒筆記:

洋蔥在做dressing和沙拉時必須去酸水(用紙巾包住切好的洋蔥稍微將洋蔥的水份擠出),做sauce時則不用。

擺盤時配菜不可超出盤子範圍的百分之二十五。

今日成果:紅酒繪雞的味道可以再重一點,下次食物要再仔細試過味道才起鍋,另外,第一次切割全雞,雞腿排還有殘留小小的細骨頭需更注意。奶油雞也可以再鹹一點點,不過兩道菜都好香喔!

 

Photo by 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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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店已經來了四、五次,除了淅瀝呼嚕的飽餐一頓之外,每一次都更明白兩個月前發現它時二話不說就衝進店裡的衝動何來。

別的不說,它看起來很低調。位在公司附近的美食沙漠中,在一個平時不會多看它兩眼的文教區中的十字路口旁,我討厭那種大聲叫囂來看我啊我的裝潢多好多美的餐廳,常常越是在小巷弄中出現的店,越有驚喜的可能。

入門處的整面牆上漆有Radiohead「OK Computer」裡著名的「Fitter, Happier」,每張桌上擺著的立牌中,印的是安東尼波登或是維吉尼亞吳爾芙書裡的句子(常常是關於吃、美食,跟敎你如何珍惜眼前的食物),櫃台下方掛的海報是Joy Division,用酒箱充當的書櫃裡擺的是村上的〈發條鳥三部曲〉以及看不完的美食文學書(『放眼所及,各大牛排店的牛排竟然熟成都不超過23天!我決定在家自製標準的乾式熟成牛排……』)。

等待送餐的時間光是看到這些就夠開心了,音響裡好死不死又跑出最近愛聽的Fanfarlo的「Reservoir」。有時候我們去餐廳吃美食,有時候我們多花一些錢去吃美食與氣氛,有時候來到這種便宜好吃的咖啡店裡找到的卻是熟悉不過的歸屬感,原來你在這裡呀的恍然大悟。

今天中午我們吃了好吃的蒜香薯條配牛排(350元),從事先處理過的大顆大蒜中,滋~的一聲擠出軟嫩如泥的蒜,沾著灑了海鹽的嫩牛排與爽脆的薯條吃。另外還有用橄欖油漬半乾小番茄下去炒的溏心蛋燉飯(150元),如果可以再來點啤酒就很好了。美好的人生不過如此。

 

註:

食物的照片因為照得太爛了,看Amy這篇吧。之前發現這間店時就想要偷偷藏著偶爾去吃,不過被超人氣的部落客介紹過,以後去都要搶位置了吧唉。

另,它們家的燉飯不是我們愛吃的硬米心燉飯,有點配合台灣人口味那樣,但是非常入味,而且一盤才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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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p 07 Mon 2009 13:36
  • 表妹

她今年二十歲。我們見面時她穿著吊帶短褲配上圓頭娃娃鞋,露出一雙又長又白的腿。偶爾接起男友打來的電話,語氣聽起來小心翼翼,生怕對方不高興那樣。

「妳知道嗎他其實幼稚得很。男人喔。」這麼對我說著的瞬間我差點以為她手上拿著的是根燃了一半的菸。「我也知道他很不成熟,可是怎麼辦呢?」這口氣聽起來倒像當紅韓劇女主角常掛在嘴邊的口頭禪。

她是我表妹。我們差了整整五歲,她正過完大學生活的前兩年,交了生平第二個男朋友,長得是越來越漂亮了。

上個月我們一起去看了一場表演,她對我說這是她生平第一次看表演。表演結束後我帶她去吃了頓晚餐,並提議說一起散步去誠品吧。

「24小時營業的那家嗎?」她問。「我從來沒去過耶。」

這女孩在台北住了二十年,是不折不扣的台北人。在上大學之前她全部的人生除了畫畫還是畫畫,是那種從小不會唸書卻對於喜歡的事情異常專注的孩子,出生在一個有錢家庭,家庭教育卻始終讓她以為自己出身一級貧戶。除了畫畫、家庭與學校之外她幾乎沒有自由生活的空間,大學讀了兩年從沒夜唱過,沒看過表演,從小一直到了大學才開始有零用錢,一個月四千元,還包括昂貴的美術材料費。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知道她的成長背景,知道這個女生比起同年齡、甚至心智發展較晚的我們家人,都更要單純未經世事,聽到她交起男朋友總讓我擔心的皺眉。基於作為姐姐的關心立場,我強迫自己問她一些問題「你們都去哪約會呀」、「他有些什麼嗜好啊」等等。

但老天為證,我還真的一點都不想知道這些事,我假裝關心這男孩的品行,關心她的戀愛有什麼開心困擾的事,其實我痛恨自己跟我單純漂亮的表妹面對面的坐著,然後聽她跟我說那男孩哪裡好又是哪裡不好,他媽的我怎麼不知道20歲的男生都什麼德行又都在想些什麼?我又怎麼會不知道20歲的女生對於戀愛抱有什麼樣的憧憬與期待又怕受傷害?我的驚人想像力總是在別人描述某件事時,加油添醋地把某事的A到Z層面想透透,這個在眼前的漂亮女生可以是我的朋友同學或同學妹妹,但她是我表妹。

這樣的想法在今天跟表妹她媽聊天時無意間聊到了,「我一想到那渾小子會對她動手動腳我就超級不舒服」這句話被我用更婉轉十倍的說法帶過,姑姑淡淡的笑說,我也很擔心啊,不過總不能還綁著她。

想起姑姑曾經因為聽到我談戀愛的事情,連續失眠了三個晚上。再怎麼擔心也沒辦法,自己的路得自己走,我們都是這麼走過來的。(而且很難說不是越走越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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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了一個新瀏海,大家都說看起來變年輕了。但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自己看鏡子會覺得樣子有點呆。

(雖然有裝幼齒嫌疑但還是蠻滿意的)

還有搬到痞客邦之後,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留言有點麻煩或是無名的人來不能隱形,總之好幾個留言常友都不見了(哭)。

 

 

另外這種篇幅的東西現在都直接撲浪寫完了根本沒有開新文章寫的必要嘛。純粹是一個刷牙時間過長的傢伙無聊碎碎唸罷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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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生日

十個月前我的好朋友N剛滿25歲,她在blog上寫著:「今天我滿25歲,已婚,無職,無子......身邊有一個發誓要跟我度過一生的人.....。」看完那篇文章我心裡是滿滿的感動,以及對於自己未來的25歲生日抱有一些些的期待跟不安。

十個月後的現在我終究也滿25歲了,雖然不知道發誓要跟我過一生的人在哪裡,卻也不能避免的走到了自己暗自設下的警戒年齡這一步,所謂的警戒,就是我認為過了25歲,就真的沒什麼耍賴的餘地了,不單是要加倍注意臉上可能出現的細紋(聽起來很膚淺但這很重要吧?),還有再也不能把年輕當作得意項目,四處假裝虛偽謙虛的笑臉,其實聽到別人說「妳好年輕喔!」總是偷偷感到得意,而是變成「喂!再怎麼耍賴也該適可而止吧,妳已經25歲了!」,是心態上最基本的差異。

當然不是說25歲前都在亂搞亂混,也不是25歲後不能放鬆任性,大於25歲的人一定都會認為我這樣的嚷嚷很討厭又膚淺吧?但是淺薄無知的我在生日前夕的確為了這種無聊小事低潮了幾天。在幾乎沒有什麼戲劇性發展的情況下就這麼度過了一直以來覺得好像蠻重要的25歲生日,然後在剛收到的新CD(月初在網路上訂購的,奇妙地在生日當天從英國寄達台北的我的辦公桌上)中恢復平靜,想想其實也沒什麼好在意的。

我今年25歲,未婚,無子,有職,希望災區重建可以順利進行,希望我能繼續一點一點的培養自己的興趣、人格、想做的事,同時繼續保持愛人的能力,穩穩地朝26、27......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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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生日的時候總會把這張照片拿出來溫習一遍,是25年前的我。

 

  

 

「妳對妳媽媽還有沒有埋怨?」總編輯問。

「一點也沒有。」我說。

「我很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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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那年我在忘記哪間戲院看完韓國導演金基德的《春去春又來》,感到震驚不已。倒不是因為臣服於大師風采,而是第一次了解到「交媾」這件事情原來如此自然,也真的不怎麼美觀。如果稍微對金先生的作品有點接觸就會知道他老人家處理「性」時是毫不遮掩的,它不是鐵達尼號裡面霧氣蒸騰的馬車車門上的手印或是洋片台中棉被起伏個三兩下「喔黛安妳好美。」就可以交代過去的。

 

是很直接、原始的生物「交配」。是少年僧侶與平民少女赤裸著身體在湖中央的輕舟上做愛、上床、發生性關係......隨便你怎麼稱呼都好,不過男的運動的像隻醜蟾蜍,女的像條瀕死的魚。

 

有沒有人看到交配兩個字覺得不舒服的?我就是一個。一直以來的教育都告訴我們含蓄才是最美,而隨著人類歷史的演進,我們不再住在山洞裡,開始穿起衣服,發展科技,有模有樣的上高級餐廳吃飯,發現藝術之美,這些都使我們脫離獸性的控制,成為凌駕於其他生物之上的生物。但是當人類越努力把廁所盡可能地蓋得豪華,遵循一連串的餐桌禮儀最終其實只想嚼上幾口滲血的生肉,那種欲蓋彌彰的獸性有時候真教人感到窘迫。

 

每個月月經來的時候這種自己不能掌控大局的感覺總是很強烈,即使我們有超長防漏側邊、48公分長過屁股的夜用安全感尿布衛生棉,還是會有脫光之後在廁所準備洗澡時邊走邊滴血的時候,說真的這跟我室友養的那兩隻可愛的母狗有什麼不一樣?走到哪裡滴到哪裡,只不過她們顯得自在得多。

 

不要誤會,我當然很喜歡漂亮的廁所、在高級餐廳裡吃各種生物,而且超級享受人類科技進步帶來的種種便利生活,只不過好笑的觀察到,表面上越是下意識的抗拒自身「獸我」、表現的越是文明的人,往往很多小地方更能看出他的獸性。

 

再怎麼西裝筆挺,還是有忍不住放屁的時候,不小心拉屎在褲子上的時候,尿完尿要甩一甩的時候,比起這些自然生理行為,試圖掩蓋除了文明之外的獸我存在之意圖更讓人感到窘愧。說真的我們不過就是生物with needs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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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 09 Sun 2009 10:41
  • 雜記

一.

大颱風天的全家人又回到桃園奶奶的院子裡烤肉打麻將老梗了),接完一通電話後不知不覺心情沉了下來。

大家在假期中紛紛回到我們一起成長的城市,想起來覺得有點安心卻也有點失落,那段日子無論如何是回不來了。

雖然各自走向不同的路但我仍然非常非常想念你們

 

 二.

睡前聽著雨聲讀書是極為幸福的事情,我喜歡下雨,雨聲讓我平靜。

 

三.

買了爸爸看上了好一陣子的鞋送他,好久沒看他這麼開心了,還馬上掏出錢包說要資助我,免得為了這雙鞋害我這個月要挨餓)。

四.

 看完〈刺蝟的優雅〉。覺得主角荷妮好像是自己的朋友一樣可以互通心事,對於電影音樂作品的著迷、不能忍受他人忽略語言之美、喜歡小津的電影……是看了會引起共鳴的小說(怎麼想都覺得找北野武來演電影版裡面小津先生這個角色很不合適)

嚴肅的電影,我是以藝術的眼光欣賞,而情感的眼光只能觀賞娛樂性電影。……我認為《銀翼殺手》是娛樂性電影中的翹楚。對我而言,無法避免的事實是,第七藝術很美,具有震撼力,但是也很枯燥,而娛樂性電影膚淺,好看,感人。──〈刺蝟的優雅〉

 

五. 

弟弟去理了一個接近光頭的平頭,隔壁家庭理髮的阿姨技術有待加強,把一顆大頭理得坑坑疤疤,八十元,弟弟從不覺得家庭理髮有什麼不好,每次都蹦蹦跳跳自己說要去剪,很有大男生豪爽的樣子,小男生這樣真好。

六.

烤肉的時候爺爺一個人靜靜的坐在旁邊,雖然大夥兒吵吵鬧鬧的說是回家陪他,但對他來說子孫在一旁玩自己的真的是種陪伴嗎?

這麼安靜的爺爺也曾經是個年輕人呢,年輕的爺爺是什麼樣子呢?

 

七.

這兩天的新聞看了很難過。

昨晚打去社會局問了屏東社會救助科的地址,說目前急需照明如蠟燭、手電筒、電池等等,開始募款集資打算在pchome上訂糧食照明寄去,大家一百兩百的捐也累積成一小筆數目。南台灣加油。

http://typhoon.adct.org.tw/  這是災情網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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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不覺中我們悄悄長大,從一滴滴清澈透明的小水珠長成一坨坨裝著腐爛物的大型泥巴,

滾啊滾啊滾啊我們撞成一塊兒,看看彼此的土頭泥臉,好奇是什麼讓我們全變了樣?

 

 

 

 

 

《Where the Wild Things Are》預告片極為巧妙的選用Arcade Fire的Wake Up做配樂,使這部片順理成章的成為我下半年度最期待的電影之一。

當覺得成長很痛的時候就聽歌吧。(當然《蘭花賊》導演與Carter Burwell + Karen O.的電影配樂也真夠吸引人了。)

 

Wake Up  by Arcade Fire

Somethin' filled up
my heart with nothin'
someone told me not to cry.

But now that I'm older,
my heart's colder,
and I can see that it's a lie.

Children wake up,
hold your mistake up,
before they turn the summer into dust.

If the children don’t grow up,
our bodies get bigger but our hearts get torn up.
We're just a million little god's causin rain storms turnin' every good thing to rust.

I guess we'll just have to adjust.

With my lighnin' bolts a glowin'
I can see where I am goin' to be
when the reaper he reaches and touches my hand.

With my lighnin' bolts a glowin'
I can see where I am goin'
With my lighnin' bolts a glowin'
I can see where I am go-goin'

You better look out be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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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 23 Thu 2009 23:53
  • 不是

 

有時候看到她們我感到非常羨慕。

 

 

 

我不是那種會在筆電外殼上貼滿可愛貼紙的女生,

也不是總能把自身及周邊打理得乾乾淨淨的女生,

我晚睡會胃痛不能跟一群人熬夜玩耍宣示青春,

不是那種會做餅乾或買一堆點心貼心分給同學同事吃的女生,

更不知道出國旅行要買什麼回來當作禮物分送身邊的人,

我沒有變來變去的髮色來顯示那種有點可愛的神經質,

我喜歡的事情很多會做的事情很少,

我不是那種在眾人面前知道如何說出一個適切的笑話不至冷場的自然系女生,

甚至連打給想念的朋友都不知道該怎麼適度的表達情緒,

更不會是那種長大之後對於自我認同就不再動搖的成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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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 21 Tue 2009 16:49

秘密基地 

桃園的家裡我的房間

 

搬完家的第一個晚上,我在灰塵飛舞個不停的房間地板上坐下,將眼前所見的衣服、雜物往旁邊一撥,清出一小個放筆電的空間,開始在上面打字,雖然眼前有許多未知跟不安,房間裡有了可以寫東西的地方瞬間讓我安心了不少,有種回家了的感覺。

雖然如此當天晚上還是失眠了。神經病的開始想家,想念桃園那個早就被搬空了的房子,有人說家人在哪裡那裡就是家,我心裡卻只認定那裡是唯一的家,想起以前阿姨會做冰涼的檸檬汁冰在冰箱,等全家人到齊時再一整壺端到樓上來,邊吹冷氣聊天邊喝檸檬汁的情景,想著想著竟然就這麼哭著睡著了。

從高中畢業那年到現在已經是第八次搬家,對家的概念總在每一次遷移的過程中一次一次的被喚起,留下的東西、決定丟掉的東西都可以清楚反映當下的自己內心的想法。這一次從本來的大房間搬到多放一個櫃子都嫌擠的小房間去,自然不能像之前那樣囤積被過多情感賦予多餘意義的事物,留下來的,是最最基本的安全感:書、音樂、衣服、過去幾年內收到的卡片、保養品,然後是電腦,我對外與對內的聯繫。

對於「家」的記憶都在過去那個急著想要逃離的家裡;在不知不覺間為自己建立起的自我,卻在現在這個唯一可以讓我安心入眠跟生活的公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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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不知道什麼叫作好高騖遠、還不會爬就想先走路、小孩開大車……?就是在說我這種說風就是雨、喝到好喝expresso就想去義大利的人啦!

搬到這間有廚房的公寓堂堂邁入一年半,這段時間一直過著為了果腹三天兩頭研究(初學者適用的)菜單、抱著神農嚐百草的精神(一不小心就會把自己毒死)從生活白癡到喜歡進廚房(喜歡跟拿手是兩件事),到覺得看美食書、美食文學比看任何電影都還令人臉紅心跳,甚至想辭掉工作跑去餐廳打工……最近我的症狀更是加重到上網購物看的不是鞋子衣服,而是鍋碗瓢盆與各式食材調味料,愛上的不是什麼名牌包包,是一只萬把塊的LE CREUSET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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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繽紛的LE CREUSET,新色是Spur上看到的誘人粉紅色

關於它的介紹書跟網路上都不少,這邊是葉怡蘭Pekoe網站上的介紹。

 

好啦,你可以說一個瘸腿的幹嘛買高跟鞋,一個太監買什麼保險套(這什麼比喻?),但還是止不住那種「好想要LE CREUSET的鍋子喔喔喔」的內心吶喊。不過倒也不是毫無理性的認為光是因為買了一只昂貴的鍋子就能功力大增,所以當然是不會盲目花這麼大把銀子來買呀,網路上有人說美國有些outlet或是專門店裡有賣LE CREUSET的瑕疵品,說是瑕疵其實不過就是外層的琺瑯噴漆某處缺了一點就大打折出售,折合台幣大約兩千多元吧。(問題是哪個瘋子會願意幫我從美國扛一個重達五公斤的鍋子回來? 

除此之外還有各式各樣的海鹽果醬胡椒手工奶油巴薩米克醋跟一堆漂亮的杯子盤子深碟淺碟,不知道這種狂熱會燒到什麼時候?不過要是以為每天乖乖回家煮飯吃飯就可以克制三不五時就來一下的購物欲還真是大錯特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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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快滿三年了,中間發生過將近兩萬件事讓我萌生退意,想著去做別行試看看吧,這麼想著想著竟然也就持續到現在。畢竟真的沒有什麼專長,而這個工作就像村上春樹在舞舞舞裡面寫的那樣,是個花十個小時努力做或一個小時隨便亂做別人都看不太出其中差別的工作,很適合一個個性有點懶散的門外漢,邊做邊學,邊錯邊學。

老實說在應徵這個名為「採訪編輯」的職務時其實不太明白「編輯」這個職位所代表的真正意義,只想著自己沒事喜歡寫東寫西,能夠常常練習寫稿應該很不錯吧?抱著這樣的心態當然受了不少教訓,漸漸的才開始明白「編輯」這個職務的意義,瞭解到自己的用功程度距離一個合格的編輯還差得老遠,也慢慢的體會到自己其實根本不會寫文章這件事,我把一開始對於身為「編輯」的角度放大成正視「採訪編輯」的全部面貌,漸漸的我也愛上了採訪工作。

三年實在不是什麼值得拿來說嘴的資歷,不過仔細回想,這三年來從入行第一個月越洋電話採訪某HBO自製電影的編劇開始,還真的面對面或話筒對話筒XD)接觸到不少專業電影人,每次總是被半生不熟的朋友問到我訪過哪些明星哪些導演,回想之後才有趣的發現真正讓我印象深刻的通常都不是訪問什麼大明星──畢竟採訪過程中為了掌控訪問節奏跟避免氣氛尷尬,崇拜仰慕的感覺早就被工作感給取代了──每次在超級忙碌的工作結束之後還再三回味的,通常不是採訪對像說起話來讓我如沐春風,就是在採訪過程中得到某種安心的歸屬,可以過癮的與對方談論對於電影的共同喜好以及對於相同環境的認同感。

 

譬如說很久以前跟F一起在她家看完《無間道》覺得既崇拜又感動,那時候怎麼想得到幾年後可以跟曾志偉面對面坐在某咖啡廳裡一起「談論」《無間道》與《教父》?又或是本來對王小棣老師一無所知,卻在探訪「波麗士大人」的拍攝現場時,在她偷閒接受採訪的那短短十多分鐘內徹底的被她那種極為博學卻又謙遜大氣的特質影響。

當然也有抱著過度期望,最後才發現受訪者不過是空有形象外表只會說表面官話的空殼的時候,不過每一次背著相機、錄音筆到採訪現場,都好像是假藉採訪名義,實則去吸取資歷性格各異的影人們的經驗與想法,回家之後把其中的百分之六七十寫進文章裡、而那些多餘的一些東西也就順理成章的成為我的一部分,聽起來好像有點像是在說大話,不過這是目前的我對採訪工作的一點體驗。

老實說這樣的日子能過多久我也不知道,不過偶爾截稿壓力沒把我逼瘋的時候對於這樣的工作的確還會覺得自己好像還蠻幸運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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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做什麼樣的工作,一定都有各自的痛苦跟煩惱,而對我來說,這個痛苦就是得五天幹掉數十頁稿子、一天看三部難看的電影、跟煩人的片商糾纏,以及遇到搞不清楚狀況的撰稿人。

這些撰稿人有時候會寫電影暴雷、上文不接下文、牛頭不對馬嘴,這些在我眼中都是很輕微的症狀,最麻煩的,就是連標點符號跟段落都搞不清楚。有時候你在一個世界待久了,會以為外面的世界都跟你認知的一樣,有這樣的想法真是最大的錯誤。就以以下這段文字為例:

於是乎了不起先生不但女人緣絕佳,連工作機會都是排隊著送上門,一分鐘幾十萬上下。了不起先生的交友之道很單純,就是不斷藉由剛認識的朋友去認識新的朋友,然後再把見過一次面的朋友當作朋友來獲取更多的朋友,於是見過一次面的阿里的朋友的朋友,的見過一次面的朋友的名人朋友,便成了了不起先生的朋友,然後當他在跟其他朋友聊天的時候,就會說「那個名人是我的朋友呀,我們上次一起吃飯的時候他說......」

我以為一篇文章,至少是要刊登在雜誌上的文章,最少應該要長成以上那個模樣,偏偏有撰稿人交來的稿子硬是變成這樣:

於是乎了不起先生不但女人緣絕佳,

連工作機會都是排隊著送上門,一分鐘幾十萬上下.

了不起先生的交友之道很單純,

就是不斷藉由剛認識的朋友去認識新的朋友,

然後再把見過一次面的朋友當作朋友來獲取更多的朋友,於是見過一次面的阿里的朋友的朋友,

的見過一次面的朋友的名人朋友,便成了了不起先生的朋友,然後當他在跟其他朋友聊天的時候,就會說「那個名人是我的朋友呀,我們上次一起吃飯的時候他說......」

不但自己幫文章分段空行,連標點符號都用了最簡易方便的半形符號。

當然這個人不是專業的撰稿人,不過既然因為某些原因他的文章必須在雜誌上長期刊登,我應該就這樣默默的幫他一次又一次的修改成正常的格式,還是寫信去提醒撰稿人利人利己?我選擇寫信給他。

可能是我語氣曖昧的信表達的不夠清楚,用心的撰稿人立刻回電跟我討論。原來這樣的寫法是因為他「習慣文章這樣的視覺效果」,我忍下想說:「難道國小寫作文的時候老師是這樣教你寫文章的嗎?」的衝動,跟他解釋「放在雜誌上的文章要有一定的段落跟格式」,他才恍然大悟「原來你們是要這種的喔,這樣我知道了,不過我的文章都習慣這樣寫,我怕妳幫我逗上去之後會不通順耶。」

然後對方下了個結論:「我知道了,就是要照妳寫信給我的那個模式寫就對了吧。這次就麻煩妳幫我修囉。」

 

不知道是不是部落格跟msn太過流行的緣故,

大家都忘了,

正確的文章格式應該要怎樣寫

才對.

到底應該怎麼辦才好(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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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我是IBX的工程師。」在某次朋友的場子裡,我遇見了好幾個沒名沒姓,卻有共同代號如醫生和工程師的人。

彼此見面打完招呼之後第一句話就是「哈囉我是小兒科醫生,妳是做什麼的啊?」醫生大人問這句話的時候連我名字叫什麼都不知道欸。

那次之後,我以為這些人離我的世界好遙遠,在我的星球上,人們可不是隨便把厲害的職業掛在嘴上當名字喊的。(也有可能是我的星球上都住一些學文科出來,跟我一樣不是窮開心就是混飯吃的,沒什麼「厲害」的職業)

不過我錯了。事實上這種人滿街都是。

了不起先生就是。

了不起先生住在我們家右邊數過去第八個水溝蓋上的房子裡,身材中等,長相平庸。但據他每次一邊大啃排骨便當一邊噴著口水跟我閒聊天時所透露,他可是一表人才,人中之龍也。

於是乎了不起先生不但女人緣絕佳,連工作機會都是排隊著送上門,一分鐘幾十萬上下。了不起先生的交友之道很單純,就是不斷藉由剛認識的朋友去認識新的朋友,然後再把見過一次面的朋友當作朋友來獲取更多的朋友,於是見過一次面的阿里的朋友的朋友,的見過一次面的朋友的名人朋友,便成了了不起先生的朋友,然後當他在跟其他朋友聊天的時候,就會說「那個名人是我的朋友呀,我們上次一起吃飯的時候他說......」

了不起先生每天忙著外出跟人洽談事情,忙著接新的工作,他常常跟我們鎮上的人說,照這樣下去,肯定不久後就可以在我們鎮上蓋最大最豪華的房子,到時候大家人人有份,「我一人得道,你們大夥兒都跟著升天啦!」

幾年之後房子沒看到,了不起先生倒是討了個老婆回來。

聽到有喜事我們幾個街坊鄰居當然也開心,急著前去向了不起先生道賀。「你老婆是誰呀?是個怎樣的人啊?」隔壁小怪性急,劈頭就這麼問了。

 

「我老婆是律師。」了不起先生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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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點,同事轉給我一通電話。

「哈囉,請問妳是凱西嗎?」

濃濃的法國腔英文從話筒中傳出,是Jean Pierre。

 

 

尚皮耶先生是里昂電影節的負責人,前陣子為影展中的亞洲電影專題來台為台灣電影作研究,拜訪了不少電影圈的相關人士以及媒體,當然也順道造訪了我們這間長得跟倉庫沒兩樣的寒酸雜誌社,帶了一整包的厚重資料跟攝影機,一邊與我們訪談一邊拍攝,說是會將部分內容剪在影展手冊附贈的dvd當中。

當時臨場隨意用英文瞎掰了什麼我也忘了,對於他邀請我們寫幾篇文章放在影展專書裡的事,當然也以為是隨口提的,早就不當一回事。沒想到人家不但記得,回到法國還特別打越洋電話來催稿,並且問我收到他的mail沒?

「我記得凱西妳說過法蘭克有一篇關於台灣電影的文章寫得很棒。」尚皮耶說。

想起來了,訪談結束他向我們邀稿的時候,我自作主張又雞婆的向他推薦了總編輯寫過的一篇文章,還因此被總編白了一眼,沒想到他竟然還記得!

「喔對,你還記得耶。」

「喔我們法國人從不忘記事情的。」他開心的笑了一聲,我好像都能看見他在電話那頭俏皮的眨了一下眼睛。

幾聲寒喧之後掛上電話,我回頭看了那封他一早寄來,被我隨意看過就丟在一邊的mail:

 

現在里昂正下著雨,而我正在寫著影展專刊中關於台灣電影的引言……。

連寫商務來往信件都還不忘寫上天氣,真不愧是法國人,不得已我只好回了這樣的信:

台北這是晴朗的不得了的晴天哪……。(後為無聊的公事)

信送出去之後我滿腦子想的都是下著雨的涼爽里昂,台北真是熱的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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