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做什麼樣的工作,一定都有各自的痛苦跟煩惱,而對我來說,這個痛苦就是得五天幹掉數十頁稿子、一天看三部難看的電影、跟煩人的片商糾纏,以及遇到搞不清楚狀況的撰稿人。

這些撰稿人有時候會寫電影暴雷、上文不接下文、牛頭不對馬嘴,這些在我眼中都是很輕微的症狀,最麻煩的,就是連標點符號跟段落都搞不清楚。有時候你在一個世界待久了,會以為外面的世界都跟你認知的一樣,有這樣的想法真是最大的錯誤。就以以下這段文字為例:

於是乎了不起先生不但女人緣絕佳,連工作機會都是排隊著送上門,一分鐘幾十萬上下。了不起先生的交友之道很單純,就是不斷藉由剛認識的朋友去認識新的朋友,然後再把見過一次面的朋友當作朋友來獲取更多的朋友,於是見過一次面的阿里的朋友的朋友,的見過一次面的朋友的名人朋友,便成了了不起先生的朋友,然後當他在跟其他朋友聊天的時候,就會說「那個名人是我的朋友呀,我們上次一起吃飯的時候他說......」

我以為一篇文章,至少是要刊登在雜誌上的文章,最少應該要長成以上那個模樣,偏偏有撰稿人交來的稿子硬是變成這樣:

於是乎了不起先生不但女人緣絕佳,

連工作機會都是排隊著送上門,一分鐘幾十萬上下.

了不起先生的交友之道很單純,

就是不斷藉由剛認識的朋友去認識新的朋友,

然後再把見過一次面的朋友當作朋友來獲取更多的朋友,於是見過一次面的阿里的朋友的朋友,

的見過一次面的朋友的名人朋友,便成了了不起先生的朋友,然後當他在跟其他朋友聊天的時候,就會說「那個名人是我的朋友呀,我們上次一起吃飯的時候他說......」

不但自己幫文章分段空行,連標點符號都用了最簡易方便的半形符號。

當然這個人不是專業的撰稿人,不過既然因為某些原因他的文章必須在雜誌上長期刊登,我應該就這樣默默的幫他一次又一次的修改成正常的格式,還是寫信去提醒撰稿人利人利己?我選擇寫信給他。

可能是我語氣曖昧的信表達的不夠清楚,用心的撰稿人立刻回電跟我討論。原來這樣的寫法是因為他「習慣文章這樣的視覺效果」,我忍下想說:「難道國小寫作文的時候老師是這樣教你寫文章的嗎?」的衝動,跟他解釋「放在雜誌上的文章要有一定的段落跟格式」,他才恍然大悟「原來你們是要這種的喔,這樣我知道了,不過我的文章都習慣這樣寫,我怕妳幫我逗上去之後會不通順耶。」

然後對方下了個結論:「我知道了,就是要照妳寫信給我的那個模式寫就對了吧。這次就麻煩妳幫我修囉。」

 

不知道是不是部落格跟msn太過流行的緣故,

大家都忘了,

正確的文章格式應該要怎樣寫

才對.

到底應該怎麼辦才好(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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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sie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