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個週末的時間赴了兩場飯局看了兩間房子,
星期天晚上與即將遠行美國唸書的安妮見面時聊起身邊朋友的近況,
大家似乎都在起薪兩萬五到三萬的夾縫中求生存,
一年內換了三份工作的大有人在,「不是他們不安定,是妳太穩了!」
安妮這樣對我說時我著時嚇了一跳,
難道「第一份工作必須好好做來累積經驗實力」的觀念在我們這一代不流行了嗎?
對我來說,出社會越久憤世忌俗的心態會相對嚴重,
在跟仍然是學生身分的朋友見面時,總會被他們的問題弄到又好氣又好笑:
「什麼!工作一年存不到十萬嗎?」「一個月七千元的房租只能住到雅房?」
「雅房跟套房有什麼不同?」「妳怎麼不自己煮東西吃來省錢?」
用接近三分之一的薪水來支付房租、有廚房的房子是天價、
在外面光是一份燙青菜都要40元,55元只能吃到7-11的便當...
這些事情對他們來說簡直是天方夜潭,
更別提存了一點錢之後每天都得縮緊褲帶過日子的生活。
怪不得,我們這些都住在外面的上班族朋友們,對於《穿著Prada的惡魔》中
「敬能支付房租的工作!」這句話這麼有感覺,
對於無知到近乎可憐的米蟲們都又羨幕又忌妒,
只能用「至少我是靠自己在生活」這種好笑的話來安慰自己。
上班族難為,現在才知道原來最有錢的時候果然還是學生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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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sie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